长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有偿转让捷达牌轿车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长春市高薪技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对以20年05月23日为评估基准日,以有偿转让为目的所涉及的长春一汽大众产捷达牌CIF型轿车进行了现场查勘和综合计算,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其评估结果如下:
捷达牌CIF型轿车(吉A A)评估价值为:57868.25元。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产评估师 高级工程师
法定负责人: 注册资产评估师 05105
项目参与人: 注册资产评估师 05106
项目审核人: 注册资产评估师 05102
20年05月30日
长春市高薪技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出售捷达牌轿车的资产评估报告书
吉光华资评字[20]第号
长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我公司接受您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采用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您拟出售的长春一汽大众产捷达牌CIF型轿车(吉A A)价值进行了评价。在评估中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进行了实地勘察、市场调查和必要的询证,对委托评估自残在20年05月23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做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